各项目业主、代理机构: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订四川省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川发改招管〔2018〕182号)和《关于落实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订四川省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川政公函〔2018〕151号)文件的要求,我中心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流程进行了变更,评标结果公示、合同公告进行了固化,请各项目业主、代理机构认真领会文件,按相关要求进行项目信息发布。
一、 招标公告在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提交审核,审核由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受理处负责:
1、1、审核通过的招标公告将直接发布,发布的内容将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 招标公告审核未通过,招标公告将返回代理机构操作界面,请代理机构按照不通过理由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
注:详细操作流程可在中心网站“资料下载”中查看:
二、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要求:
1、招标公告公示时间按以上文件执行;
2、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受理处将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对招标公告进行审核,对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审核导致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各代理机构自行承担。
三、 评标结果公示、合同公告已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了格式固化,请各代理机构在对应界面进行填写。
附:川政公函〔2018〕151号
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