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18 阅读次数:5296】
各招标代理机构:
接阿坝州城乡建设住房局通知(阿州建住发〔2018〕54号),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8〕405号)有关政策,我中心将对工程建设类电子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编制系统进行对应调整,现通知如下:
1、 按照川建造价发〔2018〕405号文件要求,2018年4月30日(含)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未开标的,按该文件执行。
2、 我中心电子招标标书编制系统已做对应调整,请各代理机构进入我中心网站资料下载中下载更新。
技术咨询电话:0837-6447054
附:川建造价发〔2018〕405号
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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