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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区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8-03-09      阅读次数:1331】

 

       一、凡进入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区,开展工作的相关人员,须在该项目《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前,挂牌进入该项目约定的开标室。

二、代理机构(集采机构)凭《场地预约成功回执单》和《人员验证登记表》,经现场管理工作人员查验后方可进入预约的开标室。

三、超过该项目《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还未完成进场手续的交易项目,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提供开标场地和相关服务。

四、现场管理工作人员将随机抽查核实,该项目相关责任人的身份。

五、代理机构(集采机构)须在现场管理科领取《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现场登记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在评标结束后交回现场管理科。

六、代理机构(集采机构)要切实维持好开标秩序和环境卫生。

七、评标结束后代理机构要整理好开评标所用的文具用品,经现场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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