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字证书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5 阅读次数:1975】
各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推进我州电子交易平台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交易平台的安全防范水平,加强各市场主体在交易过程中的身份认证,保证交易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防抵赖和不可篡改。自2021年1月11日起,相关市场主体在办理以下事项时必须使用数字证书在交易平台开展相关活动:
1、工程项目业主在进行“新建项目、代理机构确认”、在采用《阿坝州限额以下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随机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中“评标对象的随机抽取”、“中标人的随机抽取确定”、在采用《阿坝州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示范文本)》中“有效投标人随机抽取三家计算基准价”、“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排名”时,须凭项目业主数字证书进行随机抽取。
2、采购项目(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项目)采购人在提交采购需求、采购文件确认;政府采购工程“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中现场随机抽取”、“采购人随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时,须凭采购人数字证书进行随机抽取。
3、国有产权和土地矿权出让人在选取拍卖机构时,须凭出让人数字证书进行随机抽取。
4、电子交易平台开标的工程、采购项目,须凭代理机构数字证书开展开标活动。
5、请各市场主体提前做好数字证书的办理(更新)工作,并注意将能正常使用的数字证书携带至现场,以保证项目交易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6、数字证书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数字证书办理详见:
http://ggzyjy.abazhou.gov.cn/Jyweb_New/XXGKView.aspx?NewType=3&SubType=60&SubType2=6&Id=1240&aXTLX=3&aXXLX=60
联系方式:13980972308、13982073556
办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30号(九寨沟饭店三楼咨询台)
特此通知
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