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2-14 阅读次数:4079】
关于收取专家接送车费的公告
各项目业主及采购人:
随着我州工程建设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方式的转变,在成都异地开评标区启用前,为了确保成都至汶川专家接送途中的行车安全和信息安全,经中心研究,决定继续租用九寨运业车辆接送评标专家,费用由项目业主或采购人承担。根据我中心与九寨运业签订的租赁协议,费用按每台次145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肆佰伍拾元整)收取。为了减轻项目业主和采购人的负担,评标专家的生活费及因投标保证金交纳不足三家流标而产生的车辆台班费由我中心负责解决。
特此公告
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一七年二月一十三日
您是本站第27175409个访问者 川公网备案51322902000114号 备案信息:ICP备案:蜀ICP备20007458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32000022
主办单位: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承建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阿坝州) 版本号:V1.0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