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康市马尔康镇西索村活动室办公桌椅采购项目需求公告
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马尔康市马尔康镇西索村活动室办公桌椅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ABZC竞-20210811-01号(2) | 单位类别: | 马尔康 |
采购单位: | 马尔康市马尔康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 | 刘海涛 |
联系电话: | 15708370200 | 电子邮箱: | 1040127139@qq.com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预算价: | 181300.00 元 |
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 | 到货时间: | 7日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1-10-11 15:12: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1-10-14 15:12:00 |
合同签订时间: | 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4日内 | ||
送货地点: | 马尔康市马尔康镇西索村活动室 | ||
相关要求:
一、质量要求
(一)所供货物应为全新(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二)所供货物应为原厂正品,生产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行业标准,达到本项目技术质量指标要求,并提供货物及其生产制造材料的质量检测报告。 二、交货要求 (一)交货时间:自供货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的15个日历天内(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完成所有货物的免费送达,并按要求安装。 (二)交货地点:马尔康市马尔康镇西索村活动室。交货时,供货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保修卡等资料一并交付。 三、验收要求 (一)验收由业主方组织,供货人配合进行。 1.验收时间:于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7个日历天内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采购文件和货物技术指标以及供货方投标文件和约定或承诺进行验收。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货物尺寸、材质等不满足采购技术指标要求的,有权不予验收,待符合采购技术指标要求后再行验收;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缺件、损坏等情形的,经整改(调换)后进行验收。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货方承担,验收期相应顺延。 四、付款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 1.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投标方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一个月内,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7个工作日期间,须向需求方交付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到需求方指定的账户。待项目经验收合格后的5个工作日内,需求方须全额退还供货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 3.如果成交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 (二)付款方式: 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三)供货方须向业主提供合法有效的完税发票。 五、售后服务 (一)所供货物质保期不低于5年,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供货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响应到场,完成物件维修或部件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如货物经多次维修仍不能达到质量标准和满足使用的,应予全新调换。 (二)供货方应签订保修服务承诺和制定保障措施,明确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实质性内容,并指派专人负责售后服务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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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 采购人发布的网上竞价项目公告信息不得包含指定供应商(厂商)、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产品原厂授权书、原厂售后服务等与项目无关的内容,公告中如有以上内容视为无效。 | ||
需求附件: |
采购商品信息
包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基本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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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台式计算机 | 联想,惠普 | 台 | 5 | 25000.00 | 查看 |
3(2) | 多功能一体机 | 惠普,佳能 | 台 | 1 | 3000.00 | 查看 |
14(2) | LED显示屏 | 凝彩,迈锐 | 套 | 2 | 3000.00 | 查看 |
15(2) | 投影仪 | 优派,松下 | 套 | 1 | 8000.00 | 查看 |
竞价已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