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马尔康市政法委员会马尔康镇综治中心、松岗镇综治中心、哈飘村综治中心、莫斯都村综治中心需求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1阅读次数:3963

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中共马尔康市政法委员会马尔康镇综治中心、松岗镇综治中心、哈飘村综治中心、莫斯都村综治中心
项目编号: ABZC竞-20220801-02号 单位类别: 马尔康
采购单位: 中共马尔康市政法委员会 联系人: 曾繁莉
联系电话: 18090228730 电子邮箱: 314725157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预算价: 451961.00 元
采购方式: 网上竞价 到货时间: 合同后40天
竞价开始时间: 2022-08-02 08:29: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2-08-05 08:29:00
合同签订时间: 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
送货地点: 马尔康市马尔康镇政府、马尔康市松岗镇政府、马尔康市松岗镇哈飘村、马尔康市松岗镇莫斯都村
相关要求: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40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 日起日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以采购人通知的时间为准),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或不可抗力影响,时间顺延)。 2.验收由甲方组 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10 日内组织验收。 (2) 验收标准:按 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 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 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 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 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验收合 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 15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 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 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 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2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 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 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
特别说明: 采购人发布的网上竞价项目公告信息不得包含指定供应商(厂商)、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产品原厂授权书、原厂售后服务等与项目无关的内容,公告中如有以上内容视为无效。
需求附件:

采购商品信息

包号 商品名称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元) 基本配置
1 LED显示屏 1 380352.00 查看
2 家具用具 1 71609.00 查看
竞价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