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司法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直购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24阅读次数:3738
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松潘县司法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ABZC竞转直-20210913-03号 单位类别: 松潘
采购单位: 松潘县司法局 联系人: 骆先生
联系电话: 13558571574 电子邮箱: 1689769904@qq.com
资金来源: 2019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资金 预算价: 250000.00 元
采购方式: 竞价转直购
直购结果
商品名称 品牌 单位 数量 供应商名称 金额 购买日期
乘用车(1(3)包) 广汽传祺 1 成都新元素新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32800.00 2021-09-23
直购结果说明: 松潘县司法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项目计划编号:SCZC513224130101_20210001)于9月13日至9月19日经两次网上竞价均因在竞价期间参与竞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竞价失败,为保证我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如期完成,解决我局执法执勤用车紧张问题,9月22日,按照相关采购程序规定,并报县财政局采购管理股同意,我局按规定将该项目采购方式转为商场直购。我局于9月22日上午发布竞价转直购项目需求公告,同日,先后收到成都兴三和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成都新元素鑫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四川金顺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发来的报价单。经局主要领导同意,由局办公室安排项目联系人前往上述三家公司等进行市场调查,确定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9月23日,我局项目负责人分别前往成都兴三和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成都新元素鑫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四川金顺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进行实地调研、就价格及售后服务、车辆配置等进行洽谈。在9月23日的市场调研中,我局项目负责人严格依法依规进行,通过实地走访调研,通过对比筛选,成都新元素鑫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车辆配置方面符合我局采购需求,售后服务由于其他公司,且同等车型价格低于成都兴三和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和四川金顺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家公司。综合各方因素我局最终确定项目供应商为:成都新元素鑫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