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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简明流程及相关单位职责(试行)

发布时间:201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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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制订本工作流程和部门职责。

一、采购人提出申请

1、采购人(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申请。采购人向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据采购项目委托书(加盖公章),委托书载明项目基本情况。

2、采购人提供财政部门批准该项目采购方式、预算价的核准文件。需财政评审的提供财政评审意见以及资金落实等相关资料,采购进口产品需提供州级以上财政部门批准文件。

3、采购人提供招标项目需要的国家规定资格条件,提供采购品目分包清单和货物(包括工程和服务)的详细技术参数、指标、服务标准,经采购单位领导签字和加盖公章,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人对招标项目资格条件、采购货物(包括工程和服务)技术参数、指标、服务标准的公正性、公平性、科学性负责。

4、采购人到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填写《交易登记表》。

二、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

1、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部根据采购人提供的以上“四项资料”,采购部即时登记、即时受理、统一编号,并确定该项目负责人。

2、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资格条件”、“技术参数指标”等,按照政府采购法、国家相关规定和四川省财政厅的“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编制招标文件。

3、州交易中心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必须经采购人确认(出具确认书)同时采购人也可再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审查(加盖公章)确认。

三、公告及质疑

1、州交易中心将采购人确认的招标文件实行电子招标,在指定媒体四川政府采购网、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布。购买招标文件、收取投标保证金等一律按电子招标规范进行。

2、公告期间,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指标”有质疑的,按照“谁主张、谁负责”和《招标文件》约定,应向采购人提出(可抄送交易中心),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指标”两次以上向州交易中心书面提出质疑的,州交易中心书面发函(附质疑内容)给采购人,并抄送采购人的同级财政部门,由采购人负责解决。

四、开标及评标

1、签到。采购人(请采购人通知同级财政局、纪委监察,并带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将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末页“采购人”处加盖鲜章5份交给采购部)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提前60分钟到州交易中心开标现场签到,做好开标前的准备工作。州交易中心负责维护会场秩序,提供现场服务。

2、开标。开标由州交易中心组织,在采购人参与下,在财政、监察等相关部门监督下,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时开标。

3、抽取专家。采购人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或交易中心提供的《四川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自主填写《专家使用申请表》,同级财政、纪委监察等监督人员按规定审核签字同意后,州交易中心在监督人员现场监督下从四川省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4、评标。“评标委员会”由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采购人按规定派一名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按规定独立评标。州交易中心为有关监督部门提供整个评标过程的现场影像监控服务。

5、确定中标候选人。按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

6、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应在指定媒体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对《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指标”的质疑、投拆,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答复解决。

7、确定中标人。若公示期内无质疑和投诉或答复解决无异议,按规定确定中标人,州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五、合同签订和备案

1、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流程监督

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招监办应派出监督人员(原则上各1人),对州交易中心交易过程中的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中标人候选人公示等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

七、本简易流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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