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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督人员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2020-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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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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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管理规定。

二、现场监督人员须对项目评审过程(开标、专家抽取、专家进场、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存储等)实行全程监督,不得擅自离开现场监督岗位。
   
三、项目监督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监督职责。监督证不得转借和托管一人一证,履行监督职责时须佩戴监督证。   

四、及时受理和协调处理交易现场的质疑、投诉。

五、严格保守秘密,不得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干预正常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和发表有倾向性的言论,不得有非法干预开标、评标和影响项目评标结果的行为。

    六、廉洁自律,不得与投标人、中介服务机构、评审专家私下接触,相互勾结串通,讨论开评标情况,评标期间不得擅自进入评标室。

    七、协助、配合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管理工作人员工作,自觉维护交易现场秩序。

责任编辑: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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