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阿坝州工程招投标领域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应用,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电子保函开立人。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次征集活动。
一、征集内容与范围
1.名称:阿坝州工程招投标领域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开立人征集。
2.征集人: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征集范围:从事工程招投标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出具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成立的分支机构在取得有权限的上级公司对阿坝州区域的业务授权后,可参与申请)。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申请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在本次征集公告发布之日及提交响应文件之日,均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申请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犯罪记录。
8.申请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无重大失信记录。
9.符合电子保函(保险)业务经营条件,具备相应业务资质,能够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
(二)金融监管资格条件
银行类:持有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保险公司类:持有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且风险综合评级为B类及以上。
融资担保公司类:持有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省外融资担保公司需符合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外省融资担保公司在川开展业务报备”相关事宜的通告要求,提供报备回执或记录等。
(三)特定资格条件
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类其自建自营或合作共建的电子保函系统,应当具有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认证(合作共建系统,认证证明需包含双方公司名称)。
(四)服务能力条件
1.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具备金融、法律和技术知识,能提供及时、准确、专业的咨询与服务。
2.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能够24小时内响应并处理客户投诉和建议。
三、服务要求
1.格式文本:严格按照征集人提供的电子保函保单范本出具保函。
2.签章要求:使用合法有效的第三方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签章),确保法律效力。
3.安全性要求:保证数据安全,确保交互过程全程加密,严禁提前泄露投标人项目信息。因信息泄露造成后果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4.保密要求: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潜在投标人信息,并自行承担系统开发、运维等全部费用。
5.信息告知:通过平台充分告知投标人授信额度、出函情况、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及法律责任等信息。
6.赔付要求:实行“见索即付”原则。在收到齐全的索赔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完成赔付;不得设置特殊免赔条款;提前终止合作的开立人,应对已出具保函继续承担赔付责任。
7.融资担保公司开展业务需符合《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向监管部门、业务发生地监管部门报告业务开展情况,并将报告提供的相关经营报告、财务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等文件和资料抄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申请单位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申请文件封面(格式见附件)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前述材料已变更为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若申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按公告要求提供上级公司的授权文件原件。
3.被授权人参与申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自拟),并附被权人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与申请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自拟),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单位按照“基本资格条件”对应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申请单位按照“金融监管资格条件”与“特定资格条件”对应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申请单位按照“服务能力条件”要求提供《服务方案》(格式自拟,方案阐述应客观可行、让人信服,否则视为服务能力条件不达标)。
8.申请单位按照“服务要求”对应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2.递交地点: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都开评标区(成都市二环路西三段30号九寨沟饭店三楼)。
3.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上午10:00时。
六、资格审核与无效申请情形
1.申请文件审查:征集人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专家库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告要求对申请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公示。
2.无效申请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未按规定提交证明材料的;提供虚假、伪造材料的;申请文件未按规定装订成册、密封的;申请单位相互串通、资料混装等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
七、失信与退出机制
经核实的开立人,若存在以下情形,将责令整改或直接取消服务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2.存在串通投标、行贿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拖延履行“见索即付”赔付义务;
4.出现经营异常,已影响正常服务能力;
5.核心监管指标连续两个季度不达标;
6.电子保函系统发生重大故障,导致业务中断超过24小时;
7.违反合作协议,扰乱市场秩序;
8.拒不接受监管检查或未按要求整改;
9.未依法向监管部门报送业务情况。
开立人可自愿申请退出,但须完成已开展的业务。对违法违规及不履约者,征集人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并强制退出。
八、特别说明
1.本轮征集工作结束后,上一轮合作开立人的合作关系自动终止。如需继续合作,应按本公告要求重新提交申请材料。
2.根据国省州政策最新要求、机构运行退出、新机构申请情况,适时开展补充征集活动。
九、联系方式
征集人: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三段30号九寨沟饭店三楼
联系电话:028-85369852
特此公告。
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阿坝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